前天,臧女士在乐购丢了包,幸亏遇到了好心的罗阿姨,七千多现金失而复得,昨天,杨先生不小心也把包弄丢了,不过他就没臧女士那么有福,捡包的直接跟他开起了价。杨先生:2000,我说包里的东西一共不值一千,就给你一千吧。
杨先生和对方讨价还价的可不是别的,正是自己丢失的包包。昨天下午,杨先生在黄岛滨海大道的路边等朋友,开车门时,一不小心把包掉在了地上。杨先生:包里有一只手机,数码相机,一些现金,主要是手机里面有很多号码,很重要。等发现的时候,杨先生已经开出了老远,掉头回去找,那还有包的影儿?杨先生停车的位置是监控盲区,没办法,只能不停的给包里的手机打电话,可始终没人接听。杨先生:晚上,我给她发了第一条短信。
好不容易回了短信,可人家开口就要两千,说了半天,最终答应一千五成交,还提供了一个银行账号。杨先生感慨,这年头,拾金不昧的事还真是跟自己无缘了,可为了手机里重要的资料,自己也顾不了太多,赶紧把钱打了过去。杨先生:今天一早,有个陌生号码给我打电话,说把我包裹放到胶州市人民医院了,我去拿,结果,包里的数码相机、现金都没有了,只剩下手机。我很气愤,说好的付钱还包,我守信用把钱给了,可东西却没了。
花上1500,手机倒是回来了,可想想消失的数码相机和现金,里里外外加起来赔了小三千块。这位也实在太黑心了。今天,记者试着联系那位送包裹的电话,可始终无法接通。杨先生:我已经把掌握的银行卡资料交给了警方,这人不是本人就是朋友,还有其他资料,都给警方了。这1500元钱我不想要回来,但我想要回我的东西。电话采访律师:捡到别人的遗忘物,占为己有,数额较大,失主要求,但是拒不交出,会构成侵占罪。一旦成立会判处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