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今日“封面”,体味城市表情。昨天下午,苏湘渝系列持枪抢劫案嫌疑人周克华的女友张贵英,因涉嫌犯窝藏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在重庆市沙坪坝区法院受审。建议对其判处4年至7年有期徒刑。庭审持续了近5个小时,案子将择日宣判。下面先通过一个短片了解一下。
在昨天庭审现场,张贵英多次翻供。控辩焦点主要集中在以下四个方面。
检方出示多项证人证言,其中包括DNA鉴定结果以及从张贵英租住房内提取的周克华指纹等证据,以证明周克华就是“8·10”案的作案人,且张贵英和周克华有关,并为他提供了居住等条件,因此她构成窝藏罪。但是,为张贵英做无罪辩护的辩护人姚飞提出,证据并不能证明持枪抢劫杀人的周克华和与张贵英同居的是同一人。
检方认为,张贵英的行为构成窝藏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为此提供了大量证据。辩护人姚飞认为,指控证据不足,指控的两个罪名不能成立。
检方出示了两人第一天到重庆的证人证言等,还原了两人来挣钱的事实。但张贵英否认与周克华到重庆是为了挣钱,“我当时答应到重庆是为了玩和治病,觉得也耽误不了什么事,就来了。”但她也承认,她于6月底已经知道周克华的身份,因为周克华拿出身份证晃了一下给她看,但张贵英觉得不太像,觉得是“开玩笑”。
对于检方指控的将6万元存入银行卡,张贵英辩解说,收钱时并不知道6万元是赃款,她是在看了新闻后才知道这6万元是周克华抢劫来的。在重庆期间,两人并不居住在一起,“我们没有一点感情基础,周克华说各自都是自由的。”因此,她不知道周克华的行踪。但是检方提供的短信证据显示,周克华给她6万元之前,事先告诉她“发工资”。张贵英承认,曾经以刘东身份出现的周克华,后来两人以“老公”“老婆”称呼对方。
另外,在周克华持枪劫杀人案发生后的8月10日至8月13日期间,张贵英多次用电话和短信的方式与周克华联系,将自己所了解的公安机关侦查和追捕的相关情况告诉周克华,并向周克华提供他试图用来掩盖他右唇上白痣的口红。对此,张贵英在庭上说,“我带去的口红,他只是在手上擦了一下,就还给我了。”张贵英说自己发给周克华的警方侦查和追捕内容是公开发布的,并不是秘密,所以不认为是帮助周克华逃匿。
但是,检方当庭出示的两人大量短信往来内容,证明其时的周克华,尤其是在作案次日的11日,并不是很了解网上所说的警方当时的侦查和追捕情形。
据了解,张贵英患有癫痫,其辩护律师辩称其在接受审讯时可能癫痫病发,警方应该在审讯前问她是否发病。同时,张贵英被抓后难免出现激动的情况,在此情况下,张贵英在接受审讯时做出的有罪供述,不能作为判案依据。而检方提供的精神医学司法鉴定书显示,在6月10日-8月14日期间,张贵英的行为不受精神病支配,张贵英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这起案件之所引起人们的关注,除了悍匪周克华的因素外,很大一个原因就是张桂英本人的价值观——据了解,周克华已告知张桂英“自己是个很坏很坏的人”,并给她展示了自己的枪支。而且,周比她年龄大22岁,那张贵英为什么还要和他交往呢?显然,钱起了很大的作用。包一个星期给1万,一个月4万,巨大的金钱诱惑已使一个姑娘丧失了最起码的道德和法律底线。对此检方的公诉词很有说服力和警示作用,那就是“君子爱财取之有道,不能通过犯罪来取得财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