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源路6号是一栋17层的廉租住房,里面住的多是一些行动不便的中老年人,上上下下都靠两部电梯。之前电梯坏了一部,没想到,昨天物业又把另一部能用的电梯也停掉了。这是怎么回事呢?
现在居民上上下下只能爬楼梯,记者在6楼楼道里,遇到了正准备下楼的王先生。
还有部分居民,电梯一停就只能困在家里。
既然住户这么依赖电梯,那为什么物业还要把电梯停掉呢?问题就出在物业费上。居民拿出的收据显示,入住时,他们先交了2011年10月到2012年9月这一年的物业费,每户是500元左右。
居民拿出了市北区房产经营管理中心的文件,里面有关于发放廉租房物业费补助的细则,并规定“对之前已经足额缴纳物业费的,物业公司应该将物业费补助全额退还承租人”。因此,辽源路6号的物业公司继续全额收取新一年的物业费,遭到了大部分住户的拒绝。
为了弄清究竟,记者来到了物业办公室。
记者按照墙上的物业手机号打了过去,却听到物业办公室里响起了电话铃声。
其他居民也联系不到物业负责人,他们商量了一下,对物业提了三点要求,一是恢复电梯使用,将消防设施修好,二是按照相关规定,退还多收的物业费,三是要物业要按时上班,切实为居民服务。如果明天物业负责人仍躲着不见,居民将向市物业办反映。
如果确如居民所说,那这家物业公司就太不象话了,不但不按规定收费,而且明知老人、残疾人多,还停掉电梯威胁居民。如果其中还有什么隐情,也希望物业公司能正面回应,向居民解释清楚。另外,不管双方有什么矛盾,物业公司都应该先开启电梯,恢复居民的正常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