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生活在线》报道了金梦阳光还在代办社保的新闻后,今天上午,金梦阳光的邵经理电话联系到记者,表示,他们有话要说。
记者再次来到金梦阳光公司时,大门口的滚屏字幕已经停止播放,可一楼接待厅里还是人来人往,生意看起来相当不错。在三楼办公室,记者见到了邵经理。他说,《生活在线》收到的信件不是他们员工所为,他们已经把代办社保的钱退给了李女士。
然而,李女士的丈夫说,金梦阳光给了一张假的保险单据。
当时,李女士还和金梦阳光签订了一份协议书。
协议书上注明,补缴手续的机构是德州市平原县社保局,补缴单位是平原县印刷厂,金额为10866元。在协议书中,金梦阳光承诺,如果不能把这份社保转移到青岛市,他们愿意退还这部分钱。事实果真如此吗?
记者随后又联系了警方,得知金梦阳光确实在德州平原县,给李女士补缴了社保基金,但青岛市社保机构已经暂停了平原县向青岛转移的社保手续,也就是说,李女士的社保,根本转不到青岛来。
工作人员说,像金梦阳光这样的人力资源公司,根本没有代办社保的资质,只有一些经过审核的劳动事务代理机构,才能够帮助代管档案、代缴社保费。
记者在采访时发现,有些公司利用自己的门路,在管理相对薄弱的地区为有需要的人办理社保补缴手续,收取高额的代办费,并从中牟利。这种代缴、代办社会保险费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然而,在对这些企业的监管方面,却没有哪一家执法部门能够直接监管:公安部门因为双方之间签有协议,属于民事纠纷,可以去法院走法律途径解决;社保部门则说,自己没有执法权,他们属于超范围经营,应该归工商部门查处。因为时间关系,记者没能联系工商部门。这家企业门照开,钱照赚,如果有关部门真的该出面管一管了,否则,国家社会保险金这个大门谁来守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