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今天起至2013年1月底,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将会同建设、公安、工商等部门成立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对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进行专项检查。检查重点为使用农民工的各类用人单位,特别是招用农民工较多的建筑施工、加工制造、餐饮服务及其他中小型劳动密集型企业、个体工商户等。一旦发现违法行为,将依法及时查处,对拒不改正的将按上限处以罚款,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保证春节前涉及农民工工资案件基本结案、群体性事件得到控制,切实维护广大劳动者的工资报酬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