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公安部制定下发了《公安机关执法公开规定》,提及公安机关应当向社会公开,涉及公共利益、社会高度关注的重大案件、事件,调查进展和处理结果,以及开展打击整治违法犯罪活动的重大决策。我们发现:近年来的一些重大公共事件中,警方及时公布、辟谣、澄清,促进了事件的良性发展,但也有一些地方执法部门的表现差强人意,比如连环杀人犯周克华伏法后,对于他未被击毙的谣言,当地的辟谣明显滞后。执法者在办好案件的同时,是否也应当学会面对镜头,接受大众的监督,这才是法治社会的常态,期待着所有的执法者,在信息公开的路上走得更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