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6月份到现在,焦先生一直在苦苦寻找一个人,这个多年的老朋友,可把他坑苦了!
偷鸡不成蚀把米,用这句话来形容焦先生的经历真是再贴切不过了,如果不是当初自个儿心存侥幸,也不会到今天连肠子都毁青了。
焦先生说,这个姓李的是自己的一个朋友,两人相识二十多年了,虽说最近几年没怎么联系,可以前关系还不错。接到他的电话,焦先生突然想起,小李就在公路部门工作,这张罚单何不找他帮帮忙?
谁知,就是为了省这三百块钱,焦先生却蒙受了更大的损失!
当时是今年的5月份,因为正在求人办事,焦先生没多想,就痛痛快快的拿出了钱,小李也懂事,主动打了欠条,约定6月7号归还。几天之后,小李又以别的理由借了老焦800元,就这样,前前后后焦先生拿出了一万一千块,就等着小李给自个儿处理罚单了。可是……
今天推明天,明天推后天,眼瞅着规定的罚单缴纳日期已过,约定的借款归还日期也到了,这时候,焦先生这才琢磨过来,这事儿,有问题。
焦先生打听到,小李的户口在四方区尚志路一带,要不,咱找上门去试试。
得,这条线索也断了。事情发展到这里,焦先生彻底慌了,难不成,自己让小李给骗啦?借出的钱打水漂了不说,罚款没交,滞纳金还呼呼的涨,眼下,连工作都快保不住了。
小李一时半会不露面,总这么下去不是办法,赶紧去打听打听,还有没有其他的解决途径?
罚单的事情总算有了着落,焦先生暂时松了一口气。不过,对于这个小李,他还有话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