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扩大市区高污染黄标车限行范围  12-10-01     视频长度: 00:0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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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市政府新闻办举行的发布会上了解到,从今年11月1日起,我市将利用1年的时间逐步扩大黄标车限行范围,最终实现市区高污染黄标车全部禁行。扩大禁行范围包括两个阶段,第一阶段自2012年11月1日至2013年10月31日,在市内四区以及崂山区天水路以南、滨海大道-松岭路以西区域,禁止高污染黄标车通行。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暂不列入限行范围。第二阶段自2013年11月1日起,在市区禁止高污染黄标车通行,包括属于高污染黄标车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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