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高标准推进农村住房建设  12-09-07     视频长度: 00: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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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日前出台《关于继续推进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的意见》。从今年起,每年新建农村住房2.5至3万户,2015年基本完成全市城中村改造工作,完成农村危房改造两万户。

《意见》提出,要做好危房改造与农村住房建设的衔接,重点改造城市和小城镇规划区以外,2015年前难以进行村庄改造的危房。主要对象为五保户、低保户、优抚对象等困难群体。农村危房改造项目要建立危房改造台账和档案管理制度,统一改造标准,统一组织检查验收。《意见》要求,城中村、小城镇驻地村庄改造和农民经济适用房建设要坚持与城市旧城区改造和小城镇建设相结合,与重大项目建设相结合,配套建设基础设施、商业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农村住房建设要同步配备水、电、路和垃圾污水处理等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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