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马路时被撞 司机仅垫付二千元  12-09-05     视频长度: 00:0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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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四月,山西来青读书的小常在过马路时,不慎发生车祸,医药费等共花去7万多元。尽管交警部门出具了事故责任认定书,法院也做出了赔偿判决,但一年多来,小常的赔偿款却一直没有拿到。上午,记者在位于即墨的青岛北港学院见到了20岁的小常,他的颈部还可以看到明显的伤疤。去年4月,学校安排他到即墨某电子厂实习,一个休息日的晚上,他和同学到附近的网吧上网。事发时小常正横穿青烟路,后来他从即墨交警大队华山中队了解到,自己是被一辆灰色面包车撞倒的。

肇事司机姓李,莱西人。事发第二天,肇事司机到医院垫付了2000元医药费,这也是司机唯一一次和小常见面。在住院的一个多月里,小常共花去了7万多元,除了学校从人身保险中为他垫付一万元以外,其他的钱都由小常的父母支付。几天后交警部门认定,司机对事故负有主要责任,小常负次要责任,另外,肇事面包车的交强险已经过期。为此,小常的哥哥还专程去了莱西肇事司机的家里,但没有找到司机本人。今年春天,小常通过律师将肇事司机连同车主一起起诉至法院,请求赔偿。那肇事方为什么迟迟不给予赔偿呢?记者拨打了小常提供的肇事司机的电话。

小常和家人认为,事发后,华山交警中队过早地将肇事司机和车辆放走,一定程度上导致了他之后索赔困难。但交警解释说,他们自始至终都是严格按照规定处理事故。中队长表示,按照现行规定,肇事者将车辆提走时并不需要交纳押金,交警也无权要求肇事者对受害人进行赔偿。最终,小常表示会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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