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租房引发纠纷的事我们节目曾报道过,胶州市民王先生日前向我们反映,他在租房到期后向房东索要押金时,却遇到了不小的麻烦。去年,王先生在庄里头1号楼租了一间93平方米的房子,一年到期后,想要房主退还押金,房东却说什么也不同意。
王先生说,当时在租住期间,房间有几处地板起泡了,他还拍下了照片,确实能看出有四五处隆起,他就想赶紧维修,好给房东一个交代。王先生拿出租房合同给记者看,上边明确写着:租房期间损坏东西租房户应当进行修复,可房东却非要求赔偿全部地板,这让王先生很无奈。王先生:当时她就直接给我指出修复,我不允许只修这一块,我要修全部,我现在就感觉她的态度有点像讹钱。
到底事情是否像王先生说的这样?记者随后电话联系了房东徐女士。徐女士:王先生说之前租过您的房子,他可能跟您产生一些纠纷,想让我们帮着调解调解,我现在不在胶州,那您知道这个事吧,什么,我当然知道了,他把我房子都给我破坏了,我当然知道了,我还没找他给我赔偿那个地板就不错了。随后对方匆忙挂断了电话。
有句话说:好事好商量,在这里,我们希望双方能坐下来,开诚布公的好好谈谈,拿出一个双方都满意的方案,把问题给解决了,逃避不是办法,您说是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