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员违规放车44辆缺口难填  12-05-31     视频长度: 00:02:40

您当前的位置 :青岛网络电视台 > 栏目 > 今日 正文
  
滚动

国有公司企业人员失职罪,是指国有公司或者企业的工作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造成国有公司、企业破产或者严重亏损的行为。近日,市北公安破获了山东省首例国有公司企业人员失职案,嫌疑人鲁某因违规操作,造成44辆未付款汽车丢失,被警方从成都押解回青。

犯罪嫌疑人鲁某,今年才28岁,他从毕业后就一直担任青岛某物流仓储配送公司驻宜宾市的监管员。2009年10月,鲁某借口身体不适申请休假,可鲁某走后不久物流公司就发现,鲁某负责管理的仓库里面,有44辆银行委托监管的本田轿车不翼而飞了,而且连车辆合格证也没有了。

鲁某作为物流公司的监管员,未履行监管职责就违规放出了银行存放在此的轿车,而且更巧的是,44辆汽车全部被车行出售了,然后车行就关门停业了,鲁某所在的物流公司因为违约,只好向银行交纳了420余万元的赔偿金。随后,物流公司向警方报案。市北公安经过两年多的追捕,成功将鲁某从成都抓了回来。

就这样,一来二去鲁某开了违规放车的口子,也与车行的人越来越熟。再后来,车行的人每次前来提车都说手续回头再补,鲁某在没有办理付款手续的情况下,擅自违规放出了44辆本田轿车。

目前,鲁某已被警方刑事拘留,如果失职罪罪名成立,鲁某将面临七年以下的牢狱之灾。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