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这位,也很爱买奢侈品,只可惜,为了虚荣走错了道。
眼前这位满脸泪水的,就是犯罪嫌疑人宋某某。07年,宋某某中专毕业后,应聘到青岛一家公司做销售代表。上班之初,周围同事的穿着打扮,让宋某某羡慕不已。
2009年,宋某某从销售代表做到了业务员,手里有了放货收款的权利。为了买名牌,穿名牌,她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公司的钱,揣进了自己腰包。
窟窿越来越大,欠款越积越多,先后挪用公款20多次后,09年的九月份,宋某某突然不见了。
做了坏事就想跑?没那么容易。公司报了案,警方随后展开调查,得知宋某某的老家在临沂,可惜多次异地抓捕,都没能成功。
今年五月,青岛警方再次赶赴临沂,这一次,他们得到了一条重要线索。
根据这一线索,警方很快找到藏匿在黄岛的宋某某。此时,人家已经摇身一变,成了一名房屋中介人员。
宋某某说,自己侵占的这些货款,基本上都用于吃喝打扮和招待亲朋了。如今想起来,除了后悔还是后悔。
一时糊涂,付出的是惨痛代价。目前,宋某某已经被刑拘。
勿以恶小而为之。别人做的事,不一定全是对的。别人跳楼,你也跟着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