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卫生局、市委高校工委日前联合启动高校卫生监督综合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在全市普通高校中,将学校的传染病防控、饮用水卫生、公共场所卫生、生活环境卫生、校医院执业情况等进行综合量化赋分,按分数从高到低分为三个等级,据此确定卫生监督检查的频次,总分低于60分者,不予评级,责令限期整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达标的,依法予以处罚。
下一步,市卫生局将把这项工作引入到中小学的卫生管理工作中,切实保护广大师生的身心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