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出台用人单位吸纳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政策  12-05-28     视频长度: 00:0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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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我市出台了用人单位吸纳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政策,鼓励各类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和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每招用一人,每月可享受708元的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

在继续鼓励用人单位招用“4050”大龄失业人员、“双零家庭”失业人员、低保失业人员等8类就业困难人员的基础上,增加了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这个群体,包括派遣期内本市户籍城镇零就业家庭、农村零转移就业贫困家庭、低保家庭高校毕业生和持有《残疾证》的高校毕业生,以及本市户籍超出派遣期一年内仍未实现初次就业且未办理失业登记的高校毕业生。

新的政策又增加了200元的岗位补贴,以加大对用人单位的扶持力度。此项政策自2011年12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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