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布谣言,尤其是恐怖信息,会受到法律制裁吗?当然!今年1月,青岛香格里拉大酒店,就被人恶意恐怖了一把,说酒店里有炸弹,时至今日,这个造谣的,终于见着真人了。2012年1月11日10时,一个神秘的网络电话打到青岛香格里拉大酒店,称其在酒店某客房内安装了一枚定时炸弹,将在半小时后爆炸。接到电话后,整个酒店都陷入了极度的紧张和恐慌状态。姜国峰,刑事审判庭审判员:公安派100多人,排爆,防爆,疏散,酒店排爆,整个酒店网点,会议暂停,造成严重恐慌,经济损失。
经过严密排查,最终警方认定炸弹一说根本是子须乌有。被告席上的这个90后,就是这起恐慌事件的始作俑者——柳某某,初中文化,无业。一个年仅21岁的小伙子,跟这家酒店有什么过不去的,要散布恐怖谣言?
姜国峰,刑事审判庭审判员:被告人自己说,他在网上加群,拨打骚扰电话为乐趣,他曾经向殡仪馆预约位置,向其他打,114、移动台打,进一步升级向酒店打恐怖电话。这个恐怖电话的危害性就远远大于之前的活动。
真是吃饱了撑的,虽然柳某某当初造谣是用网络电话拨打的,自以为这事干的神不知鬼不觉,但他万万没想到,事发仅两天,他就被警察给逮着了。判决如下:被告人柳某某犯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处有期徒刑三年。电脑主机犯罪工具,没收。姜国峰,刑事审判庭审判员:不仅对公众的心里恐慌,也政府工作部门,反恐带来压力,所以编造恐怖信息,不亚于实际的恐怖活动,法律规定五年有期,后果严重,五年以上。
审判员提醒市民,随着微博、论坛的迅猛发展,每个人都可以是信息的发布者。柳某某一个电话换来三年徒刑,有了这个前车之鉴,大伙在公开散布信息时,一定要谨慎再谨慎。姜国峰,刑事审判庭审判员:一般的谣言,涉及到恐怖信息,包括爆炸,有毒性等,谣言有时候不会牵扯,只是某些人某些事件,不会上升到恐怖信息。1103转发这种信息会追究责任吗,变造,传播,如果明知是变造的虚假信息,传播的,也将追究责任。干点啥不好,非得造谣生事,把自己给弄进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