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来回顾一下赖昌星的一些相关背景。
1958年9月,赖昌星出生于泉州晋江市青阳镇烧厝村,早年在福建晋江以卖破烂为生。20世纪70年代,偷渡香港从商。20世纪80年代,以港商身份回福建晋江发展,并到北京开公司。1994年初,成立“厦门远华集团有限公司”,开始大规模走私活动。
1996年至1999年期间,赖昌星及其同伙在厦门大肆走私进口成品油、植物油、汽车、香烟等货物,涉案金额巨大。但同年8月,赖昌星却畏罪潜逃到了加拿大,并向加拿大移民部提出了难民资格申请,企图长期滞留加拿大。2000年3月,赖昌星一家签证到期,加拿大移民部向其发出有条件离境令,4个月后赖昌星多次向加政府提出难民申请。但加拿大难民委员会裁判庭裁定赖昌星“不可信”,驳回了其申请。
直到2006年5月,加方完成对赖昌星遣返前风险评估,决定启动遣返程序。但当赖昌星被试图带上飞机时,为拖延时间赖竟然以头撞柱,结果死里逃生,随后还向联邦法庭提出延缓遣返的上诉。2011年7月21号,加拿大联邦法院作出判决,驳回赖昌星暂缓谴返的申请,执行赖昌星的遣返令。
2011年7月22日,逃亡加拿大12年之久的赖昌星,在加拿大警察的押送下,搭乘民航班机离开温哥华国际机场回到国内。随后,公安机关依法向赖昌星宣布了逮捕令。2012年2月13日,赖昌星走私犯罪集团首要犯罪嫌疑人赖昌星涉嫌走私、行贿犯罪一案,由厦门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