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为一名人民警察,王弘山在打击犯罪、惩恶扬善的同时,还主动照顾起了受害人的孩子,承担起父亲的责任。系列报道“学习雷锋精神
构筑道德高地”今天播出:民警“爸爸”王弘山。王弘山是黄岛公安分局巡警大队副队长,虽然工作很忙,但他总忘不了抽空到开发区戴戈庄去看望两位70多岁的老人。王弘山与这一家的缘分始于1995年,那时他28岁,是派出所的基层民警。那年的5月21号,王弘山接到了从警以来的第一宗命案,在对案件进行调查取证时,他得知一个消息:命案中被害的是一对年轻的夫妇,他们留下了一个4岁的女儿。
从此,4岁的孩子就跟着爷爷奶奶生活,但在孩子幼小的心里,还有一个警察“爸爸”。16年来,王弘山从未间断过对李冰的资助。在他的帮助下,李冰的学习成绩一直不错,并于前年考上了泰安的一所大学。
十几年来,李冰并不是王弘山唯一资助的孩子,他还资助了另外一个孩子,从小学一年级到高中,整整十二年,但为了保护孩子的自尊心,王弘山从不跟人提起这件事,至今孩子的父母都没有见过王弘山。
“做警察就要惩恶扬善,这是一种担当,更是一种责任。”王弘山说到也能做到,从警17年来,王弘山参与破获各类案件1100多起,打掉盗窃、抢劫、痞霸等团伙39个,亲手抓获违法犯罪分子460多人,为民办好事186件,收到群众表扬感谢信50多封。王弘山,开发区公安分局巡警大队副队长:作为一名人民警察,在履行自己职责的同时,关心自己的家人,更多地对一些弱势群体进行关注,使他们能够感到还有人在帮他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