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起“霸王条款”,相信很多消费者都有一种有苦说不出的无奈。去年,市工商局对9个消费领域的“霸王条款”进行了整治。今年霸王条款专项整治行动还将继续。其中和老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通讯、金融垄断服务行业,被列为整治重点。
市民王先生所在的公司在一家银行设立了专用账户。账户用了没几年,公司就因为银行的“霸王条款”,屡屡被扣钱。另外一位周女士说,自己使用小灵通的时候,也曾遭遇“霸王条款”。当时的小灵通还没有“包月付费”一说。
除了王先生和周女士的遭遇,像用户办理宽带包年后,期满前一个月需到营业厅续费,逾期未续费的改为包月交费的条款;通讯运营商以短信方式给予用户一定期限免费接收信息服务,到期后用户不回复短信,即视为同意预订;还有消费者使用信用卡超期限未全额还款,银行仍按全额计息的做法,都属于“霸王条款”。这些条款,其实就是经营业户与消费者之间签订的不平等“合同格式条款”,侵犯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公平交易等权利。
从3月份起,市工商局将在通讯、金融服务行业中,重点整治经营者利用合同格式条款免除自身责任、加重消费者的责任和排除消费者权利等三类违法行为,引导经营者规范合同格式条款。对屡教不改的违法经营主体,将加大处罚和追究。消费者如果遭遇霸王条款,可以拨打24小时电话12315,向工商部门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