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李沧区御景山庄3期的业主打来热线说,他们买的房子至今没有交房,而按照协议,现在他们应该在新房里住了7个月了。一上午的时间,御景山庄的20多位业主一直在和售楼处和开发商工作人员争执。据了解,2010年这个小区共卖出500多套房子,合同规定2011年10月31号交房,逾期将向业主缴纳违约金。可去年10月底,业主们没有拿到新房的钥匙,反而收到了开发商的道歉信:因作业面狭窄、地质条件复杂等原因,交房日期拖到2012年1月中旬。对此,小区业主只能无奈的接受了,但今年一月,他们又一次失望了,交房日期需要再推迟。
记者看到,小区7栋楼当中,3栋高层已经基本完工,而4栋多层只建起了主体结构。售楼处有一张以业主身份写的声讨开发商的报告,要求开发商青岛玉峰置业有限公司给予明确的交房时间、缴纳违约金等。可令记者不解的是,楼盘工作人员居然鼓励业主在上面签字、按手印。这一说法很快遭到了多数业主的否定。开发商回避关键问题,但知情的业主向记者说了原委。如果事情属实,开发商用一纸报告就转移了业主的视线,还“绑架”众多业主向政府施压,解决自己的经济纠纷,真可谓一石三鸟,很是“高明”,但这股“聪明劲”却不应该用在自身利益已经受到伤害的业主身上,而是应该想尽办法,协调好建筑商,尽快完成工程建设,早点让业主住进早已属于自己的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