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今天开始实施,按照规定,市民购买新建商品房或者办理房产过户时,都必须按房屋的建筑面积缴纳专项维修资金,其中高层为每平方米133.6元,多层每平方米51元。实施第一天,办理情况怎么样呢?
于帅住在市北区上清路,房屋面积有70多平方米,按照多层每平方米51元的标准,他需要缴纳3500多块钱的房屋维修资金。
工作人员说,因为许多市民赶在政策实施前办理了网签和过户手续,所以今天来缴纳维修费的市民寥寥无几。记者在交易大厅随机采访了几位市民,对这项政策表示支持的人占多数。
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的缴纳是按照业主户籍所在区片划分给不同的银行,业主持交款通知书到相应银行的各个网点均可缴纳。房屋专项维修资金在缴纳后,按一定利率进行存储,利息会返还在业主的个人账户中,所以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也被形象的称为“房屋养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