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来看《今日读报》。
“人人平等”的税负并不公平
数据显示,2011年,我国全部税收收入中,来自流转税的收入占70%以上,而来自所得税和其他税种的收入不足30%。企业缴纳的税收收入占比高达92.06%,而来自居民的只有7.94%。
《青年时报》指出,所谓流转税,就是在生产和流通环节向企业征税,企业最终通过价格渠道转嫁给消费者。流转税的产生与纳税人的收入无关,无论收入高低,只要参与消费就必然纳税。这种貌似公平的税负分担,实际上并不公平,这不仅体现在税收成本的居高不下,监管征收环节的跑冒滴漏,更直接体现在不尽合理的税负分担——当低收入群体也在和高收入群体分享同样流转税的时候,又怎能不“痛苦”?
商品含税高隐匿背后存隐忧
《新京报》的看法,我国商品中所含的税,比很多发达国家都高:是美国的4.17倍,日本的3.76倍,欧盟15国的2.33倍。与此同时,商品含税高导致商品售价内外倒挂,不利于提振内需。更重要的是,间接税的本质属性决定了,纳税人不但不会明明白白地去缴税,也很难享受到税法所赋予的权利,并丧失了对于税款、公共财政支出进行监督的热情。纳税人权利意识的失守,不但会增加国家征税的随意性,也会让公众被动地接受“加税”,没有选择余地。
电影局应说清为何限定票价优惠幅度
再来关注电影市场。近日,国家广电总局电影局发出《指导意见》,对影院制定的会员票、团体票等优惠票设定价格下限:不能低于影院挂牌价格的70%。消息传出后,舆论哗然。
《东方早报》认为,国内电影票价过高一直为社会诟病。确定票价的指导价,需要有一个能代表各方利益的协商机制,在院线垄断和观众利益之间达到一种均衡。还有一种解决方案,就是降低院线市场准入的门槛,鼓励更多资本进入这一环节。当供给增加的时候,价格自然会下降。
不以观众得实惠的票改都将是浮云
《南方都市报》评论:规定最高限价,是迎合公众期待的,可以遏制一些影院蓄意哄抬票价。可对最低限价,却让人费解,一部电影,如果观者火爆,又何须降价促销呢?之所以很多电影票价低廉,除了电影院之间的恶性竞争外,还有电影本身的品质不行。一句话:任何不以观众得到实惠为目的的电影票价改革,都是耍流氓。对电影票而言,下调票价让更多的人能够进入电影院,相信这样的改革,绝不是“自断后路”,必将迎来“柳暗花明又一村”。
家规式全勤奖令谁颜面扫地
《南方日报》消息:在深圳打工的杜娟1月5日清晨在卫生间里碰伤了头,但为了工厂的600元全勤奖,她在服了点药后坚持上班3天。1月8日,她被诊断出脑出血住院,1月14日死亡。
《广州日报》指出,杜娟去年12月前只能拿到最低标准工资——1320元,12月后才涨到1400元;而所谓全勤奖,不回家过年才能拿到。全勤奖作为效能激励机制,如果用歪了,就会成为戕害职工合法权益的妖魔。“家规式”的全勤奖,如果真的晾晒在阳光之下,不仅工会的脸上不好看,恐怕地方劳动监察部门也会有失职失察之虞。市场经济之下,劳动价格自发形成,但劳动者权益保护的责任,又岂能交给资方裁定?
别让竞建第一高楼成“政绩牌坊”
26日,绿地集团武汉公司人员证实,正在兴建的中国第二、世界第三高楼606米武汉绿地中心,目前正计划更改规划进行拔高,很有可能超越632米的上海中心,成为中国第一高楼。
《现代快报》认为,不知道成为中国第一,除了给市民们茶余饭后增加一点谈资;或者城市的脸上,多抹了一层虚荣的彩光外,还能有什么实质性的意义?开建中国第一高楼并不一定就是“政绩牌坊”,但以这种外在的虚荣成为城市发展的驱动力,以看得见的泡沫政绩作为从政者的砝码,这种不良倾向应该引起警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