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八妇女节就要到了,一些有关妇女权益的话题又重新成为公共视野的焦点。2月22日,广东省珠海法院发布了一纸“远离令”,把经常实施家庭暴力的丈夫和妻子隔离开来,怎样更加切实有效的保护家暴中的女性,再次引起大伙的关注。今年2月22日,广东省珠海法院发布首份“家暴令”。一位名叫陈圆的妇女,屡次被丈夫实施家暴。为了保护陈圆的安全,法院判决,禁止丈夫进入陈圆父母居住的小区100米范围内,这是法院第一次以强制手段,把施暴者和受暴者隔离开来。此令一出,社会上议论纷纷。
虽然,在《婚姻法》和《妇女权益保护法》中,早已经有明确条款保护妇女权益,禁止向妇女实施伤害,但由于缺乏具体的细则,长期以来,怎样保护家暴中的妇女,一直是个尴尬的难题。妇联莲姐热线来玉杰:在法律问题上有规定,但是不强硬,在家庭财产中有保护,暴力上没有。莲姐热线,是青岛市妇联在1998年,为保护妇女权益特别开设的一个咨询电话。退休的市南区妇联主席来玉杰,是莲姐热线的义务志愿者,虽说做了一辈子妇女工作,可近些年在接听来电时,来大姐经常会遇到一些从未遇到过的状况。打来咨询电话的,是胶州一位姓王的女性,丈夫嗜赌成性,赌输了回家,就对老婆孩子大打出手,无奈之下,她只能带着孩子躲藏起来,希望能够躲避丈夫的拳头。咨询现场:你现在有没有起诉离婚?离了,没有判下来是吧。来玉杰:小区里发生家庭暴力,构不成轻伤的话我们真没有办法,有时候真的很无奈,打110吧,民警觉得这是你自己家的事儿,不太管,法院也说你伤得不够重,离婚也不给离,有的人说床头打架床尾和,谁家过日子没有个吵吵闹闹。
家庭,是一个相对隐蔽的社会单位,和一般的暴力行为相比,家庭暴力具有很大的特殊性。来大姐说,有些妇女觉得家丑不可外扬,在遭遇家暴时,自动放弃保护自己的机会,拒绝外来力量的帮助。而社会上也有这样一种观念,家庭暴力是夫妻间的私事,别人不好干预,这些都变相的加剧了家暴行为的多发。根据去年全国妇联权益部的统计数据,34.7%的家庭,不同程度的存在家庭暴力问题。家暴,离我们并不遥远。2010年3月9日,青岛市妇联和市民政局联合成立了首个“青岛市反家庭暴力妇女庇护中心”,目的在于为遭受家庭暴力的妇女,提供一个安全的避风港。
除了提供物质帮助,庇护中心还可以给予心理咨询和法律援助,可以,从建立之初到现在,庇护中心一直是门可罗雀,冷冷清清。大多数遭受家庭暴力的妇女,最后都选择了沉默。她们担心,自己的反抗,会让处境变得更加艰难,还会伤害到更多的亲人。太多的无奈和牵绊,让家庭暴力成了家庭中不可言说的隐痛。在我们身边,还有多少这样默默啜泣、独自忍受的身影。多少段曾经美满的婚姻,因为家暴,变了颜色?如果,在你的身边,就有这样的家暴行为,打电话给我们,生活在线维权热线85701729,帮助弱势的你,走出家暴梦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