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日前从市人社局了解到,我市将对在2011年7月1号到12月31号领取失业保险金者,发放价格临时补贴。这是我市首次为失业人员发放价格临时补贴,七区每人每月42.6元,五市每人每月39.1元,受惠失业人员3万5千多人。
从今年起,当季度低收入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同比涨幅超过5%时,我市将启动失业保险金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为该季度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发放价格临时补贴,价格临时补贴将随同当月失业保险金一并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