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州的于女士要通过生活在线讨个说法,自己转让店面欠下的六万元钱,却怎么也找不到债主。说起自己加盟海参店那段经历,家住胶州市杭州路的刘女士是干着急没办法,2009年初,一次偶然的机会,刘女士一家萌发做生意的想法。双方经过协商,刘女士负责店面的选址、装修和经营,加盟店的总部负责供货。一切谈妥后,很快,在市区的一条繁华道路上,刘女士开起了一家海参店。因为双方合作期间很愉快,刘女士就同意了对方的要求。双方交接完成后,刘女士特意让加盟店总部的于经理写了一张借条。双方约定,到2011年12月中旬,于经理要将全部货款结清。如此反反复复到总部找了几次,始终见不到于经理的面,没办法,刘女士只好找到了于经理的家属打听消息。本来一片好心,将6万元借给于经理,没想到一年多过去了,对方不但不知情,反而以加盟期间卖假货为由,拒不还钱,为了给自己讨个公道,当着记者的面,刘女士决定再跟于经理通个电话。电话那头,于经理说自己并不在青岛,不过他和刘女士夫妇之间的账目并不是只有钱那么简单。听到刘女士的丈夫接过了电话,对方没说几句就挂断了电话,为了弄清其中的原因,随后,记者又联系上了于经理。没想到,这次通话,对方竟然又给自己加了一条罪名——偷东西。一听这话,刘女士的丈夫夫更不愿意了,自己以前确实犯过错,不过跟这事一点干系都没有。一方说为了要钱,手拿欠条找不到债主,另一方却说要报警抓人,双方各说各的理,一时也理不清。最后,刘女士表示,既然今天双方都到了这个份上,那就法庭上见吧,让法律给双方一个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