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偷的下场是什么?咱们去平安路派出所看一个。
昨晚11点半左右,四方区一个宾馆,画面上的这个不速之客,偷偷溜进了别人的房间。
这年头,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宾馆走廊上的三个摄像头,都记录下了一个可疑身影。虽然是背面,可从他穿着短袖来看,肯定是宾馆里的人。
这一排查,一位跟受害人是同事关系的马某,进入警方的视线。
日防夜防、家贼难防。马某,31岁,吉林人,这次他和同事一起来青岛,是参加总公司的年会。他交代说,来公司才一个月,这已经是第三回偷同事的钱了。
马某自称,他有偷东西的怪癖,只要有机会,他就控制不住。来这个公司之前,他被前一个公司开除,也是因为偷东西,可是没长记性,老毛病又犯了。
三次盗窃,马某共得手3100块钱,还抵不了他一个月的工资,可这次的代价够大的,目前,马某已被刑事拘留,这个年,就在里面好好改毛病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