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出台《意见》提升事业单位人才竞争力  12-01-03     视频长度: 00:0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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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近日制定出台了《关于建立事业单位特殊人才收入分配激励机制的试行意见》,改变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僵化”的问题。

该《意见》主要适用于在知识或技术密集、人才贡献率高、社会公益性强、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较好,以及具有较好的发展潜力或带动作用、通过引进特殊人才智力成果可实现高水平发展的事业单位。《意见》以实行协议工资、效益工资、项目工资、年薪制以及技术要素参与分配等五种分配形式,着力完善以岗位绩效工资为主体、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相结合的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

《意见》明确规定,对各类急需紧缺人才、关键岗位特殊人才,可综合考虑市场价位、预期效益等因素,经双方平等协商,实行协议工资,工资额度可适当高于相关地区同类人员工资水平,凸显青岛市人才引进的区域竞争力。

《意见》强调个人收益与实际贡献挂钩,对于关键岗位上的特殊人才,对于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掌握核心技术的人才,对于具有独特技能能够产生较大效益的人才,可实行效益工资;对应用研究领域的科技人员和成果转移转化人员,还可实行技术要素参与收益分配。同时,对高级管理人才可实行年薪制,对特定工程或技术项目负责人可实行项目工资。

据了解,青岛市事业单位、国有(集体)企业专业技术人才总量逾15万人,其中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才近12万人,占总量的80%;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约1.2万人,占全市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人才总数的85%,在发展城市科技、文化、教育、卫生等社会事业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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