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张女士打来热线,说自己去年在香港中路的金街购买了一户商铺,原本合同上写着2010年年底收房,但时间都过去一年了,商铺至今还没交到手中,张女士心里着急了。2010年9月份,张女士购买了位于香港中路金街购物中心负二层的一个商铺,建筑面积16.1平方米。虽然是地下商铺,但考虑到地角好,交通便利,周边人气旺,张女士认为即便自己不做买卖,把商铺租出去,也是个不错的投资选择。
购房合同上清楚地写着:交房日期是2010年12月31日。眼看一年的时间就要过去了,房子还没有到手,张女士感觉经济上有些吃不消。她先后几次找到金街销售中心,结果发现商铺的户型和自己当初购买时的户型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张女士说,他们也是今年11月份才发现商铺户型发生了变化,开发商并没有事先通知他们。按照购房合同上的约定:商铺规划设计发生变化,如果开发商没有在规定时间内书面通知购房者的话,购房者有权要求退房。于是11月中旬,张女士向开发商提出了退房的要求。
但开发商一直没有答复,这个月的26号号,张女士再次找到了金街销售中心。张女士想电话联系这位负责人,但一直没能接通。销售中心的工作人员说,购物中心的负一楼已经开始装修,张女士的商铺要等到明年5月份才能交房。至于张女士要求退房也需要走一个过程,她填写的退房申请已经递交给公司相关部门。张女士在销售中心等了一下午,开发商相关负责人因为在外办事一直没能露面。第二天上午,张女士告诉记者,什么时候能退房仍是个未知数,开发商表示还要继续协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