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的陈女士向记者求助,她说自己是一名代孕妈妈,由于意外流产,她不仅没拿到一分钱代孕费,而且,还被公司追讨近十万元。
36岁的陈女士在深圳做保姆,无意中看到一个寻找代孕妈妈的网页,由于生活拮据,她就萌生了替人代孕的想法。于是,陈女士跟网页上标注的香港星贝尔服务公司一名姓李的顾问取得了联系。10月28号,陈女士跟随李顾问前往广州一家医院,做了试管婴儿手术。术后第四天,陈女士感到有些便秘,就吃了3颗三黄片。11月11号,陈女士到医院做尿检,显示已成功怀孕,谁知没过几天她就流产了。做完流产手术出院后,陈女士到公司向李顾问索要这些天的生活费。没想到李顾问突然态度大变,说流产是因为陈女士吃三黄片造成的,还要她赔偿近10万元的损失。记者来到这家公司时,已是人去楼空。陈女士说,代孕公司常常“瞄上”那些学历不高的外来务工人员。代孕期间,公司会统一安排住宿,不得随便外出,还会被安排在小诊所打保胎针。
而陈女士与代孕公司签的代孕协议,有多达40条的规定,很令人惊讶。律师表示,我国严禁代孕,“代孕妈妈”在受到各种侵害时,很难受到法律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