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亿元售假案开审 两名浙江籍被告青岛过堂  11-12-07     视频长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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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3月份,《今日》曾报道了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成功破获一起案值2.32亿元的特大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案。今天上午,该案在四方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两名浙江籍被告张某某和郑某某在青岛过堂。2010年4月初,被告人张某某在广州市“白云市场”采购了一批假LV、假阿迪达斯等商品,并委托被告人郑某某为其办理报关出口至希腊的手续,这批货物被郑某某运到宁波后,正准备通过一家国际货运代理公司运往希腊时,被宁波北仑海关查获。公诉机关认为,两名被告人在明知货物是假冒产品的情况下,仍非法将其销往国外,应当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庭审中,张某某承认,这是他第三次通过郑某某往国外运输销售假货了,前两次比较幸运,都没有被海关抽检到,这次他为了大赚一笔,特意购买了20余万元的假货运往希腊。事发后,公诉机关对涉案物品进行了鉴定,预计价值人民币2.3亿余元,这是按照被仿冒的真品价格进行的评估。对此,被告和辩护律师都提出了异议。这样一来,到底该如何对这批假名牌产品的实际价值进行认定,就成为了本案的焦点。尽管被告人郑某某也一再辩称,自己只是受张某某委托,为其办理货物出口业务,对货物是否为假冒产品并不知情,但最终,两个多小时的辩论过后,两名被告还是当庭对自己的所作所为表达了悔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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