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发改委日前公布,我市2011年新增建设用围填海指标8250亩,比2010年增加450亩,指标额在五个计划单列市中位列第二,为全市沿海重大基础设施项目、重点产业项目和民生项目用海提供了保障。
2010年,国家第一次将各地围填海指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管理,按照节约集约用海原则,以《全国海洋功能区划》和各省级海洋功能区划为基础,统筹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和保护海洋生态环境,强化围填海计划调控,严格控制围填海规模,合理安排建设用围填海计划指标和农业用围填海计划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