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优抚对象及军队退役人员纳入临时困难救助范围  11-12-05     视频长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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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民政部门了解到,为切实解决优抚对象及部分军队退役人员因突发性事件、重大疾病等不可抗拒性因素造成的临时性生活困难,根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及有关政策规定,近日市民政局、财政局联合发文将全市部分优抚对象及部分军队退役人员纳入城乡居民临时困难救助范围,每年不超过两次,一年救助总价值不超过5000元。如遇困难特别严重需多次救助,经报市民政局研究同意后,可适当增加救助金额或救助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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