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胶南法院了解到,以王波和唐海强为首的两起重大涉黑团伙案,分别于11月9日和11月10日做出一审判决,共有25人获刑。
据了解,2000年前后,王波先后纠结社会闲散人员和部分刑满释放人员,进行了组织赌博,实施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等暴利性违法犯罪活动,非法控制垄断了胶南市煤渣废料收购和胶南风和入海口海滩海产品的收购销售。2006年以后,王波又通过实施串通投标、骗取贷款、高利借贷、组织卖淫等犯罪活动,攫取巨额非法经济利益达2000多万元。其中,王波依靠某洗浴中心,利用三名心腹“妈咪”,对100多名卖淫女进行管理,长期组织卖淫。10年间,以王波为首的涉黑团伙先后实施故意伤害3起,非法拘禁2起,寻衅滋事17起,共导致1人重伤,4人轻伤。
法官介绍说,王波属于“以黑养黑”,以公司为依托实施各种违法犯罪活动,非法获取利益,再按时给骨干成员发放工资,主要偏重于经济犯罪活动。而同时被捣毁的以唐海强为首的涉黑团伙,仍处于“初级阶段”,以暴力犯罪为主,曾组织过四五十人参与的打架斗殴事件,造成极坏的社会影响,并造成一人死亡,多人受伤的严重后果。最终,法院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等共6项罪名,判处唐海强有期徒刑14年。据介绍,唐海强与黑老大王波竟然还是校友,两涉黑团伙其余23名被告,也多是70后,80后人员,被法院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年10个月至16年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