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市长夏耕主持召开市十四届人民政府第22次常务会议。会议研究讨论并原则通过了《青岛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条例(草案)》、《青岛市小型农田水利管理办法(草案)》、《青岛市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草案)》。会议指出,目前,全市每年培训驾驶员的数量以10%的速度递增,规范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不仅涉及培训经营秩序,更事关城乡交通安全和群众生命安全。《青岛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条例(草案)》,要进一步明确各类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单位的准入门槛,资质条件要更加具体、更加严格,符合许可的硬软件要求。要把严格培训作为关键,加强监督,落实责任,确保驾校合法经营,培养合格学员。
会议认为,农田水利设施是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基础。《青岛市小型农田水利管理办法(草案)》,首先要突出解决好各区市小型农田水利规划和基本程序,并严格执行。要积极创新小型农田水利设施的建设管理办法,着力调动农村基层组织和家庭参与小型农田水利建设管理的积极性,鼓励村民、农民用水户协会和村组集体开展小型农田水利建设和维护。全市水利建设专项资金,要严格依法按照国家规定管理使用。
《青岛市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草案)》对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的交存进行了明确。会议指出,房屋专项维修资金涉及各方面的利益关系,资金如何使用和分摊,是业主最为关心的问题。要采取各种形式,广泛征求广大居民的意见,使办法能更好地调节各方面利益关系,更好地解决业主关心的问题,让群众满意。
会议确定,根据讨论意见修改后,上述《条例》和《办法》由市政府发布实施。部分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应邀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