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刘女士最近被房子的事搞得焦头烂额,花了几十万买下的房,自己却进不了家门了。这是怎么一回事呢?
上午,记者跟随刘女士来到四方区康宁路1号,南舍四号楼一单元302户本应该是她家的房,可是楼道间的墙上却写着纠纷房、官司房。刘女士说,由于房子是两道门,原房主只给了她一道门的钥匙,所以一直进不了屋。事情还得从2009年12月说起,刘女士花了33万元买下了这套面积57平方米的二手房,过完户也办好了房产证,一家人高高兴兴的准备装修,却发现这套房子还住着人。原来,这个人是原房东郭滨的四叔,那么他为什么要占着这套房子呢?于是,记者拨通原房主郭滨的电话,接电话的是郭滨的父亲。为此,一家人还闹上了法庭。
刘女士多次找到郭滨的四叔协商让其搬出,但是都没有成功。刘女士认为,这个房子以前有什么纠纷她不管,现在自己手里拿着房产证就有权居住。那么,刘女士该怎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对此记者咨询了亚和太律师事务所,律师表示,郭滨的四叔郭某侵害了刘女士作为房屋产权人的民事权益,刘女士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