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四方法院对多起刑事案件进行了集中宣判。2008年2月29号下午三点多,王某接到电话,称朋友的父亲在李沧下王埠出了车祸,王某立刻叫上人驱车前往现场,在城阳附近的308国道旁,王某见到了朋友的父亲,只见他满脸是血,正在接受警察的问话。王某当场就与肇事司机发生了争吵,但碍于警察在场,王某没有与肇事司机发生过多冲突。可不巧的是,王某和朋友驾车离开现场后,在抚顺路和山东路路口,与肇事司机狭路相逢,王某决定揍他一顿给朋友出出气。王某手拿一根40多公分长的黑色棍子,朝着肇事司机的车前玻璃和车顶玻璃一顿猛砸,还捣了司机好几拳。而同伙下手更狠,用一把砍刀将司机左上臂砍伤,造成了轻伤。事后,伤人的王某和同伙被抓获,检察机关以寻衅滋事罪对其提起公诉,法院经审理后判处王某有期徒刑两年,不得假释。上午,四方法院还对多起刑事案件进行了宣判:其中,盗窃工地钢材躲在利比亚两年之久的犯罪嫌疑人谢某,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并处罚金。贩卖淫秽光盘300余张进行牟利的朱某,也换来了10个月的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