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损霓虹灯成夜间“黑斑”维修不及时将被处罚  11-08-31     视频长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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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宣传形象、招揽生意,不少商家会在门前设置霓虹灯、电子显示屏和灯箱做为广告。不过,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很多户外广告都存在破损、断亮的情况。

晚上八点,记者驱车沿着香港中路自西向东一路观察,在黑色的天空下,五彩缤纷的霓虹灯和发光字体等户外广告,将这条城市主干道装点的非常美丽,连成一线的彩色霓虹灯,宛如挂在夜晚城市中的一条彩虹,不过一旦放慢速度慢慢细瞧,里面居然有不少字是“缺胳膊少腿”。除了高处的,在路边的一些报刊亭上,一些商家设立的霓虹灯管有的直接罢了工。一位辛家庄车站报刊亭的摊主反映,前两天下雨的时候,她店铺上面的霓虹灯,还出现连电冒火花的情况。

而在这附近的一处银行设立的便民取款机,虽然也有霓虹灯管和灯箱,但是旁边商店的工作人员表示,这个亭子设立有一个多月了,不过至今都没有启用。除了市内主干道,晚上九点半在青银高速路原高新区收费口,现在设立的青岛东标志字中,只有“青”字孤独地亮着,如果是初来青岛的司机,根本不能快速辨别出自己是不是走对了收费口。根据今年8月1号开始施行的《青岛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户外广告设置人应当对户外广告设施进行日常检查和维护,保持户外广告设施完好整洁。霓虹灯、发光字体、电子显示屏、灯箱等形式的户外广告设施出现断亮、残损的,在修复、更换前应当停止使用。对于违反规定未及时修复或者更新的,由城管执法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拆除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按每平方米五十元处以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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