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住房保障中心了解到,目前我市李家庵旧村改造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和丰和苑二期经济适用住房项仍有部分房源面向社会销售。凡持有《经济适用住房准予资格登记通知书》的市民,可携带通知书及个人身份证,到项目所在地申购处参加购房登记并选房。据了解,我市首批发放的《经济适用住房准予资格登记通知书》和《限价商品住房准予资格登记通知书》有效期临近,请市民提前办理年审手续,以免错过购房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