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大调解平台”全面建成  11-07-18     视频长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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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我市出台《关于深入推进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的实施意见》。

《意见》重点提出了五方面措施:注重发挥人民调解的基础性作用,把人民调解做在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仲裁、诉讼等方法前,对矛盾纠纷做到早发现、早调解;强化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平台的综合、统筹、协调功能;加强和完善行政调解体系建设,建立由各级政府负总责、政府法制机构牵头、各职能部门为主体的行政调解工作体制,对涉及多个部门的矛盾纠纷,由政府法制机构或者大调解工作平台指定的部门牵头调解;统筹和整合社会力量参与大调解,探索建立征地拆迁、企业改制、劳动人事争议、医疗纠纷、交通事故和环境污染等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和机制;依法确认调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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