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着别人的身份证到银行冒领储蓄卡,听上去就不是一份靠谱的职业,但许多二十出头的年轻人却以为这是份可以赚钱自立的兼职。6月21号,我市警方侦破了一起妨害信用卡管理案,先后抓获犯罪嫌疑人9名,他们大都受过高等教育,有的还是在校的大学生。
6月16号,按照长沙一名上线的指示,有过短期“业务”经验的庄某拿着上线寄来的六七十张身分证,从烟台老家来到青岛,通过网上发帖等形式招聘兼职人员到银行办储蓄卡,很快就招到八名下线。
6月17号到21号之间,拿着一张相貌相似的他人身份证,包括庄某在内的9名嫌疑人,分别到中山路、福州路和南京路等地的多家银行网点,冒领了100多张储蓄卡。据嫌疑人交代,他们被银行识破的次数并不多。
庄某交待说,拿到卡后,他会尽快找快递寄到长沙、厦门、漳州等地。而与此同时,岛城警方也接到举报,并根据火车站周边小广告上的信息,顺藤摸瓜,在6月21号到23号之间,先后将庄某等九人抓获。目前9名嫌疑人都已被刑事拘留,其中4名被逮捕。
记者了解到,主犯庄某今年24岁,大学毕业后工作才一年。其他八名嫌疑人也大都受过高等教育,其中还有在青岛某大学担任学生干部的在校生。除了身份让人震惊,这些年轻人所表现出来的法律意识的淡薄,更让人感到悲哀。
这些冒领的储蓄卡究竟会作何用途?公安部门介绍,这些储蓄卡很可能与一系列的电信诈骗案有关,一旦骗子通过电话或者短信行骗得逞,这些银行卡就会扮演赃款分解转帐、境外提款的角色。2009年到2011年,由公安部牵头侦办的“8.10”、“11.30”、“3.10”等系列电信诈骗专案,先后查获涉案银行卡一万五千多张。希望这些案例给广大求职者一个警醒,不要再因无知走向犯罪的歧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