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灾之后业主损失谁买单?  11-07-07     视频长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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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住山东路的夏女士也正跟物业打唧唧呢,出差在外两个多月,回家一看,好家伙,家里变了颜色。

前天早上,刚刚出差回家的夏女士,一进门就被眼前的情景惊呆了,只要是摆在面上的东西,甭管大件小件无一例外,全都蒙上了一层灰。提起事件的起因,夏女士是一肚子的苦水。

得知楼上失火后,身在北京的夏女士第一时间上网查看,发现火灾发生在4月22号凌晨2点,而物业事隔四天之后才打电话通知。

不管怎么说,物业的态度给夏女士吃了一颗定心丸,因为工作忙碌,夏女士就没有立刻回来,直到前天,心急火燎的她返回家中,发现事情远比她想象的还要糟糕,找物业商议赔偿的事吧,人家的态度却来了个180度大转变。

物业贴出的火灾事故认定书上说,起火原因是电缆井内线路短路造成的,因为消防水池缺水没能及时灭火,导致火情蔓延。而夏女士说,电缆出现问题这已经不是第一次了。

既然大部分受灾业主都已经得到了赔付,为何单单少了夏女士这一家呢?记者和夏女士一起找到了小区物业。

工作人员说,夏女士办理的时间已经过了赔偿最后期限——4月28号,逾期的就不予办理了。而且,当时他们给的两千块钱,也不是赔偿,只是垫付。夏女士想不明白了,既然事故认定书已经明确了起火原因,那么电缆断路、消防水池缺水,又该是谁的责任呢?

物业的态度让夏女士很不理解,究竟是理亏还是另有其他原因,不言不语,总归不算个解释。业主受灾之后,损失该谁买单?记者咨询了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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