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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爸是县长”案该由谁来办理广州日报)近日,山西永和县副县长冯双贵4名亲属夜闯民宅,大打出手,将人捅成重伤。当地公安局证实,冯双贵次子冯源在打人过程中宣称:“我爸是县长,在永和我爸就是国法”评论员盛大林就说了,“我爸是李刚”的余波尚未散尽,“我爸是县长”的叫嚣再次袭来。据最新消息,由于伤势严重,受害人柳文被送往临汾市抢救,目前左腿伤势十分严重。但司法鉴定的结果只是轻伤,办案单位正是永和县公安局,而冯双贵就是分管政法的副县长。临汾市纪检委表示,通过调查得出“结论”,冯双贵没有利用特殊身份对公安机关施加压力……可是,“顶头上司”什么都不说,县公安局长就知道该怎么办了吗?当然,上述疑问只是基于常理的判断,最终还是要由司法机关说了算。但办案机关与当事人亲属之间的领导与被领导关系,使永和县公安局失去了基本的公信力。程序公正是实体公正的保障,此案要得到公正的办理,至少应该摆脱冯双贵的控制范围。
(副县长亲属夜闯民宅底气何来京华时报)《京华时报》特约评论员傅达林指出,“我爸是县长”折射出某些地方权力的肆无忌惮,折射出一些基层政权领域中“我的地盘我做主”的权力生态。而我们从类似事件中难以捕捉到调查者的中立立场,却总能发现若隐若现的官官相护嫌疑。分析有关部门不能及时与当事官员切割的缘由,大概也是地方权力之间的盘根错节所致。如果享有权力者经常处在法律的监管密网中,如果手中的权力时刻被关进“笼子”,“权力之子”们又从何处寻找到“我爸就是国法”的些许信念呢?值得深思的是,我们所高喊的法治,如何能够贴地而行地进入到权力的各个运行环节;各种严密的监管之网,如何能够细致入微地影响基层掌权者的日常生活。
--------------------------------------(商品房未明码标价,处罚不能太轻新京报26日第A02版)
国家价格主管部门日前对8个城市50多个在售楼盘开展明码标价情况检查,发现12家违规房地产企业。地方价格主管部门拟对这些公司处以2.5万元至50万元不等的罚款。《新京报》算了算,这次检查发现的违法率在20%%以上,而且违规企业中不乏知名企业及央企。可处罚金额的总额还不够在一线城市买一套地段好的房子。在目前的价格处罚制度体系下,《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如果没有一定的违法成本做保障,对于财大气粗的开发商根本不具有实质性的约束力。开发商宁可选择价格违法获取暴利,而不会遵守明码标价的规定。希望我国在一些价格违法的处罚方面,可以真的学学欧美等国的立法真谛,违法成本应该高于违法收益,这是法律存在的经济学前提。
(胡乱排查才是“不良行为”华西都市报)日前,广东东莞市对6岁至25周岁在校学生,进行了一项全面排查,要全面摸清东莞不良行为和严重不良行为学生的底数和现状。对此,《华西都市报》评论员林小明认为,这项行为背后隐藏着相关部门的懒政思维,最终可能成为难以完成的任务。众所周知,社会治安情况复杂而琐碎,青少年个体情况也千差万别。而此次排查的所谓不良行为包括“旷课、夜不归宿;打架斗殴、辱骂他人”等等,恐怕将当地青少年“一网打尽”了吧。人不轻狂枉少年,谁敢拍胸脯保证,年轻时没有干过荒唐事,没调皮捣蛋过?倘若将此上纲上线统称为不良,完全是臆想中的扩大化。连引发犯罪的病灶都没搞清,就胡乱开了药方。如此乱作为,祸害更甚。
好,今天的读报就是这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