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药拿污染与政府讨价是何逻辑
5号,哈药集团制药总厂废水、废气和废渣违规排放,再次被央视等媒体曝光。哈药总厂给出的结论是“搬迁是解决气味问题的根本办法”,希望“政府有关部门在新厂址选择问题上给予各方面政策支持”。对此《新京报》指出,企业敢拿治污和政府讨价还价,最根本的原因还是有些地方政府在维护污染企业利益还是维护民众生命健康的问题上,混淆黑白、颠倒是非。这样的情形其实具有一定的普遍性。一些地方污染越严重的企业,在面对公众质疑和政府监管的时候,却越有“发言权”。处理哈药的问题本来很简单,根据《环境保护法》第三十九条,如果哈药不能在期限内完成治污任务,等待它的理应是停业,或者关闭。
哈药“污染门”为何难关
对于哈药“污染门”难关的问题,《人民日报》也指出,一些利税大户,仗着对当地“贡献巨大”,既能创造财富,也能解决就业,就利用地方“不敢得罪”的心态,不把一些法律规定放眼里。而一些地方,明知企业有问题,但为了留住利税大户,面对举报质疑,或“睁只眼闭只眼”,或“捂盖子封口子”;本该发挥“猫捉老鼠”作用的环保部门乃至司法部门,也常常失语、失职、失守。工业布局不够合理,或许令哈药彻底解决排污问题增加了复杂性,但无论如何也不能成为其排污不止的理由,更不能成为推卸责任的挡箭牌。而哈药没有因此付出相应代价,这种现象,恐怕不能用“失察”或是“盲区”来解释。
谁纵容了哈药“排毒”
西南政法大学副教授和静钧则从专业人士的角度对此进行分析。他说,要解决哈药的“排毒”问题,就要“动真格”的,首先法律上要普遍承认环境权乃私权,让侵害多数人的侵权行为,从一开始就受到私权的监视;让受害人可以得到巨额民事赔偿金。另一个当务之急,就是承认周边居民社区为企业的“利益相关人”,让居民代表进入企业董事局,假如哈药的周边社区,成为哈药企业扩张的利益区,哈药再“哈”,断不致自残自家人。
庆祝上级“滚蛋”引发的三重遐想
再把目光转向南宁。日前,南宁市青秀区检察院检察长陈某调离时,有人在检察院大楼放鞭炮挂条幅祝贺其“滚蛋”,称其“最坏”、“最腐败”、“最独裁”。当地有关部门已展开调查。《扬子晚报》推理,陈某离任是晋职高升,用这种方式来表达对领导干部的不满,若仅是想陷害他,应更加顾忌才对,所以陈某被冤屈的可能性大大降低。那么,如果陈某真有问题,为什么能在貌似十分严密的干部选拔、任用和监督体系中成功闯关,受到提拔重用呢?再者,如果真实的民意能够通过正常的渠道表达,怎么会出现这样的“滚蛋”贺词呢?陈某是否腐败官员尚无定论,但这样一种庆贺官员“滚蛋”的民意表达形式,却无疑已经对干部选拔任用的公信力形成了另类质疑,不能仅凭广西自治区检察院一句“陈某的事情没有那么大”就轻易作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