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全省小额速裁试点,今天上午,市南区人民法院开审首例案件,当庭结案。
原告李女士说,六年前她和前夫王先生协议离婚,双方约定王先生每月给李女士1500元的生活费。起先,前夫还守约支付,但是近两年,却屡屡拖欠,李女士多次讨要始终没有结果。无奈之下,李女士把前夫告上了法庭,要求对方立即支付生活费36000元。在征得双方同意之后,市南法院启动小额速裁程序。
经过法官的耐心调解,最终,李女士的前夫答应支付生活费18000元。
上午,还有一起民事纠纷案件也适用了小额速裁审判程序,当庭进行了宣判。
从本月1号开始,当事人起诉案件法律关系单一、事实清楚、争议标的金额不足5万元案件,市南法院都可适用小额速裁程序,在立案之日起一个月内一次开庭审理,一审终审。如果当事人对小额速裁判决不服的,可在10日内向原审法院提出异议,经审查成立后,法院裁定撤销原判,转为普通程序再次对案件进行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