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理被炒鱿鱼 怒告公司索赔  11-04-26     视频长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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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上午,市北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劳动纠纷案件。劳动者和用工单位分别提起诉讼,形成了互诉的局面。

据代理人陈述,原告小黄是浙江宁波人,2007年来青,在一家外供公司做业务员。由于工作努力,2008年,小黄和公司正式签订了劳动合同,三年中,小黄给公司创造了不少效益,在去年年初被公司聘为部门经理,月薪5000多元。可让小黄没想到的是,只过了短短几个月,公司就将他解雇了。

对此公司方面称,小黄的合同在2010年5月就到期了。而且由于小黄出现失误,导致公司蒙受损失,他们才决定按合同终止劳动关系。

而小黄辩称,公司去年年初提升他做部门经理时,曾再次续签合同,但现在小黄提供不出相关证据。

最终,双方都不同意调解,法院休庭后将择日宣判。

据介绍,2008年至2010年,市北法院劳动争议案件收案数量逐年增多,并出现多样化的趋势。除了拖欠工资、劳动合同纠纷之外,还出现了涉及保密协议、竞争上岗等纠纷的案件。法官提醒广大劳动者,应及时保存证据,搞清诉讼目标,才能最大限度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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