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气温逐渐回升,岛城市民也要跟集中供热说再见了。根据《青岛市供热条例》的规定,历时141天的2010至2011供暖季,将在明晚画上句号。
供热单位提醒市民,不要随意改动供热设施,以免造成不便。另外,停热后,采暖季室温不达标的市民,可以在6月30号前联系所属供热企业办理退费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