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环保部门了解到,为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我市将采取高污染黄标车区域限行措施和提前淘汰经济激励政策,力争年内淘汰2万辆高污染黄标车。
据统计,1辆黄标车相当于14辆国Ⅲ车、28辆国Ⅳ车污染物的排放量。目前,我市约有8万辆高污染黄标车,排放的各类主要污染物占全市机动车污染物排放量的40%以上。环保部门表示,将力争在三年内将8万辆高污染黄标车逐步淘汰完毕,届时可腾出200多万辆新车的环境容量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