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近日我国南方部分地区出现的抢购碘盐哄抬盐价的现象,市物价局昨晚紧急部署,加强食盐价格监管。根据国家、省定价目录,食盐价格实行政府定价。2005年,山东省物价局《关于加强食盐价格管理确保食盐市场供应的通知》规定,小包装纸塑装加碘精制盐每500克1.50元,复合膜包装粉精盐每500克1.20元,全省统一价格。各经营单位必须严格执行上述规定,依法经营。广大市民发现违反上述食盐价格规定的行为,可拨打12358电话举报,我市物价系统监督检查部门将严格查处。此外物价部门将对食盐、含碘食品、口罩、消毒液等一些物品的市场价格,实施跟踪监测,规范和引导市场价格行为。对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恶意囤积、哄抬价格、串通涨价以及不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不法行为,将依法严厉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