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说喜庆,除了过年过节,就要数结婚了。如今办个喜事,酒店、婚庆、摄像、车辆一个也不能少,而且由于婚庆服务的不可弥补性,一旦出现问题,会给新人留下永远的遗憾。目前婚庆服务还没有统一的行业标准,所以发生纠纷维权很困难。近日我市婚庆礼仪行业协会与市工商局共同制订并出台了《青岛市婚庆服务合同》,这份格式化合同兼顾了消费者、经营者双方权益,也是山东省首份《婚庆合同》规范文本。
市民赵小姐打算今年三月份和男友举行婚礼,但在婚庆服务的选择上却犯了愁,她和男友跑了好几家婚庆公司,没有一家能提供规范的合同。赵小姐说,自己一位朋友去年结婚时,曾和婚庆公司因服务问题闹得很不愉快。朋友的经历也让赵小姐在选择婚庆公司时更加谨慎。其实不仅是消费者,不少经营者也吃过没有合同的亏。目前,婚庆市场缺乏统一的行业标准和规范的合同文本。从近年的消费投诉来看,婚庆公司随意调换婚车、主持人,服务车辆人员迟到,拍摄的照片录像场景不全,冲洗的照片数量多要价高等问题是投诉焦点。不过,今后无论是婚庆公司还是婚宴酒店都必须使用统一的《青岛市婚庆服务合同》,其中涉及服务项目、服务价款、双方的权利义务、违约责任等11
个方面。在征求意见稿中,婚庆公司的违约责任有6条之多,且非常细化,对定金、余款的交纳数目,照片的格式和像素,以及对婚车因客观原因没及时赶到,应在多长时间内处理等,都有明确规定。
此外,在这份格式化合同中还首次加入了“精神赔偿”的内容,主合同中“违约责任”第五条规定:由于婚庆公司原因造成影像丢失或出现严重质量问题的,能够补拍的内容经新人同意后给予补拍,并按具体费用的两倍给予赔偿。新人不同意补拍或无法补拍的,婚庆公司应退还新人相应费用,并按5倍给予赔偿。“违约责任”第六条则规定:因婚庆公司严重违约给新人造成精神损害的,应赔偿其精神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