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王先生打来电话反映,今早七点多,龙江路4号一座二层小楼突然着火,而且这已经是第三次了。
记者赶到龙江路四号时,大火已经被扑灭。
一楼店铺的屋顶被烧穿,形成了一个大窟窿,店里的东西部分已经被水淋透。随后,记者又来到了受损最严重的二楼,这里也是起火点,只见屋内已经被烧的面目全非,家具、窗户、房顶只剩下了框架。
陈先生所说的孩子,是一个25岁左右的男青年李某。陈先生说,放火这种事情已经不是第一次发生了。去年一月,李某在家烧画,火刚刚烧起来,就被他自己扑灭了。第二次李某把家具点着了,大火烧掉了家里的一半家具,还好消防车及时赶到,没有牵连到其他邻居。今天早晨七点左右,李某再次点燃了家具,并迅速逃走,由于发现较晚,才酿成了大祸。那么,李某为什么三番五次这么做呢??
陈先生说是为了想要钱让他爸爸回来。
随后,记者又来到居委会了解情况,值班的邓主任告诉记者,李某很小的时候父母就离异了,他跟着父亲生活,性格比较内向。前年,李某的父亲曾为他偿还了两万元的债务,但是之后,李某仍然经常伸手向家里要钱花,由于他的父亲身体一直不是不好,无力支付,便在去年搬走了,留下李某一人在这里居住。
20多岁的人了,还用如此恶劣的手段向父亲要钱,和刚才的郭帅相比,真是让我们无言以对。年轻人需要自强自立,只有自尊才能赢得别人的尊重。况且,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实施放火危害公共安全的,就构成了纵火罪,可以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希望李某能够及时回头,不要再做这种傻事了。